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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法务省 继承·赠与·不动产 自2023年4月27日(令和5年)起开始

将继承而来、不再使用的土地交由国家接收的制度不要的土地,满足条件就能还给国家

继承土地国库归属制度(相続土地国庫帰属制度)是指,因继承或向继承人遗赠而取得土地的人,在满足一定要件的情况下,可以放弃该土地并使其归属国库的制度。该制度于2023年4月27日(令和5年)开始,开始之前发生的继承也可以利用。审查手续费为每宗土地14,000日元,获得承认后须缴纳相当于10年管理费的负担金。

可申请土地的参考标准
  • 符合:因继承取得的空地(无建筑物)
  • 符合:边界清楚的土地
  • 不符合:建有建筑物的土地
  • 不符合:附有担保权或使用收益权的土地
  • 不符合:存在土壤污染的土地

要点

  • 可以申请的是因继承或向继承人遗赠而取得土地(共有份额)的人。通过买卖等方式取得土地的人原则上不在对象之内。
  • 有建筑物的土地、设定了担保权或使用收益权的土地、存在土壤污染的土地、边界不明的土地等,不能申请。
  • 存在一定的陡坡、管理需要过多费用的土地,以及地上或地下有妨碍管理之物的土地等,不予承认。
  • 审查手续费为每宗土地14,000日元。即使撤回申请、被驳回或不予承认,也不退还。
  • 负担金参考国有土地各种类10年份的标准管理费用计算,须在接到通知之日的次日起30日内缴纳。不缴纳则承认失效。
适用对象:因继承而取得偏远地区、山林、农地等不再使用的土地的个人

实务应对

  • 确认对象土地是否存在建筑物、担保权或边界争议。
  • 事先向法务局咨询,并用计算表确认负担金的预计金额。
注意:共有土地须由全体共有人一同申请。被驳回或不予承认的事由并不限于上述内容,请查阅申请指南及法务局的说明。

继承了家人留下的土地,自己又不用,一直拿着很麻烦。所以2023年(令和5年)日本设立了一个办法:满足一定条件,付一笔钱,就可以让国家把土地收走。不过并不是谁都能把任何土地还回去。

归还土地的流程
  1. ①申请向法务局申请,并缴纳审查费
  2. ②审查请他们查看是否符合条件
  3. ③承认收到“可以”的通知
  4. ④缴费在收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缴纳负担金

要点

  • 只有继承到土地的人才能用。买来的土地不在范围内。
  • 盖着房子的土地,或者主人之间有纠纷的土地,不会被受理。
  • 要付审查费(每块土地14,000日元),国家同意接收之后,还要付之后管理用的费用。
举个例子:比如继承了山里的一块空地,只要没有盖房子等条件都符合,就可以去咨询能不能让国家收走。

词语解释

国库归属(国庫帰属)
土地的主人变成国家
负担金(負担金)
为国家管理10年而事先支付的钱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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