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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 日本年金機構 社會保險・年金 扶養認定日為令和7年(2025年)10月1日以後的情形

19歲以上未滿23歲者的被扶養人認定:年收入要件由未滿130萬日圓調整為未滿150萬日圓大學生年紀的孩子打工收入,被扶養的上限提高到150萬日圓

在被扶養人認定中,對於19歲以上未滿23歲的人(被保險人的配偶除外),年收入要件已由未滿130萬日圓變更為未滿150萬日圓。扶養認定日為令和7年(2025年)10月1日以後者適用;同住、分居時的收入條件等其他要件不變。

年收入要件的變更(19歲以上未滿23歲,配偶除外)
以往令和7年(2025年)10月1日以後
年收入未滿130萬日圓未滿150萬日圓
同住時未滿扶養者收入的一半無變更
分居時少於扶養者的匯款額無變更
年齡的判定-認定日所屬年度12月31日時點

要點

  • 適用對象為19歲以上未滿23歲的被扶養人(被保險人的配偶除外)。年齡以扶養認定日所屬年度的12月31日為準判定。
  • 年收入要件原為未滿130萬日圓(60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為未滿180萬日圓),對象年齡者調整為未滿150萬日圓。同住時須未滿扶養者收入的一半、分居時須少於扶養者的匯款額,這些要件不變。
  • 令和7年(2025年)10月1日以後提出申報、認定10月1日之前期間者,按未滿130萬日圓判定。
  • 令和7年(2025年)9月30日以前已被認定者,若10月1日以後預計年收入達150萬日圓以上,須提出被扶養人刪除(不符合條件)申報。
適用對象:將19歲以上未滿23歲的子女等作為(或打算作為)被扶養人的被保險人,以及事業主、承辦人員。

實務應對

  • 對於對象年齡的被扶養人,若預計年收入達150萬日圓以上,確認是否需要提出刪除(不符合條件)申報。
  • 新提出認定申報時,以扶養認定日所屬年度12月31日的年齡,判斷適用未滿150萬日圓或未滿130萬日圓。
注意:公布日期為2025年8月19日。具體認定仍須遵循所加入保險機構(協會健保、健保組合等)的做法,詳情請以發布單位原文為準。

想以「被扶養人」身分加入家人的健康保險,一年的收入有上限。對於19歲到22歲的孩子,這個上限已從130萬日圓提高到150萬日圓。

可以被扶養的一年收入上限(未滿,萬日圓)
以往130萬日圓
19~22歲的孩子(2025年10月起)150萬日圓

要點

  • 19歲以上未滿23歲的孩子,一年收入不到150萬日圓,就可以繼續被扶養。
  • 其他人基本上還是按以前的上限(130萬日圓等)。
  • 年齡以當年12月31日這一天為準。
舉個例子:例如大學生一年打工賺了140萬日圓,因為不到150萬日圓,按2025年10月以後的判定,仍可繼續被扶養。

詞語解釋

被扶養人
由家人的健康保險保障的人,自己不用繳保險費。
年收入
預計一年內得到的收入合計。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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