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削減貨款遭勸告:從385家受託企業共扣除6088萬8107日圓不能擅自削減已約定的貨款 國家機關要求改正
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於2026年10月29日,對從事商用廚房設備製造銷售等業務的Maruzen株式會社作出勸告,認定其行為違反修正前《分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禁止削減分包貨款)。該公司在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期間,以「事務手續費及利息」的名義,從應支付給385家分包企業的貨款中共扣除6088萬8107日圓。該公司已將全部不利益金額支付完畢。對於付款時會從貨款中扣除項目的企業,這是檢視自身做法的機會。請別的公司做東西時,事後沒有理由地減少已約定的貨款,是法律所禁止的。10月29日,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指出,一家製造商用廚房設備的公司,以「事務手續費」「利息」的名義,從應付給385家合作對象的錢裡合計扣了6088萬8107日圓,並要求其改正做法。該公司已把扣下的錢全部付清。
- ①委託委託商用廚房設備的製造、本公司承接的修理,以及運送及安裝
- ②扣除以「事務手續費及利息」的名義從應付貨款中扣除金額(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
- ③勸告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於2026年10月29日作出勸告(修正前法律第7條第2項)
- ④確認經董事會決議確認:在並非受託方責任的情況下不減少貨款
- ⑤支付已支付全部不利益金額(合計6088萬8107日圓)
- ×不符合:事後沒有理由地減少下單時約定的貨款
- ×不符合:以「事務手續費」「利息」等名義,依固定比率從貨款中扣除
- ○符合:僅在承接方確有責任時,才重新商定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