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料品稅率下調相關申報的特例(選擇課稅、不適用簡易課稅)食品的稅降低的那一年,申報的方式預計也會有特別安排
國稅廳的宣傳單提出了一項方案:針對銷售飲食料品的免稅事業者和簡易課稅事業者,設置申報時間的特例。在包含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的課稅期間內提交申報書,即可從該課稅期間起成為課稅事業者或適用一般課稅。宣傳單明確寫明,這些內容以法案通過為前提。在食品消費稅預定下調的那一年,有方案提出要設立特別規定,讓人更容易重新選擇稅款的計算方法。也就是說,申報的期限會比平時更方便使用。
- 2027年1月1日(令和9年)使用特例時,自這一天起成為課稅事業者(1至3月的飲食料品稅率為8%)
- 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飲食料品的消費稅率下調至1%
- 2027年12月31日(令和9年)須在該課稅期間內提交申報書(個人至年底)
- ○符合:銷售食品
- ○符合:現在不交消費稅的小店
- ○符合:選了簡便計算方法
- ×不符合:完全不賣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