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料品税率下调相关申报的特例(选择课税、不适用简易课税)食品的税降低的那一年,申报的方式预计也会有特别安排
国税厅的宣传单提出了一项方案:针对销售饮食料品的免税事业者和简易课税事业者,设置申报时间的特例。在包含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的课税期间内提交申报书,即可从该课税期间起成为课税事业者或适用一般课税。宣传单明确写明,这些内容以法案通过为前提。在食品消费税预定下调的那一年,有方案提出要设立特别规定,让人更容易重新选择税款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申报的期限会比平时更方便使用。
- 2027年1月1日(令和9年)使用特例时,自这一天起成为课税事业者(1至3月的饮食料品税率为8%)
- 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饮食料品的消费税率下调至1%
- 2027年12月31日(令和9年)须在该课税期间内提交申报书(个人至年底)
- ○符合:销售食品
- ○符合:现在不交消费税的小店
- ○符合:选了简便计算方法
- ×不符合:完全不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