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固定资产税减半延长5年:面积要求放宽至40㎡,灾害隐患地区不适用新盖的房子“房子的税”减半的规定,又延长了5年
令和8年度税制改革将新建住宅固定资产税减半的特例延长5年(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13年3月31日)。适用住宅的面积下限原则上放宽至40㎡(现行50㎡),但位于一定灾害隐患地区的住宅不再适用。居住用财产换购特例也延长2年。拥有房子或土地的人,每年都要缴一种叫固定资产税的税。新盖的房子,前几年这份税可以减半。这项规定延长了5年,到2031年3月。符合条件的面积下限降到40㎡。
- 无特例(每年)
- 18.2万日元
- 有特例(每年)
- 9.1万日元
- 每年差额
- 9.1万日元
- 3年减轻额(国土交通省推算)
- 约27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