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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财务省 今后的变更(预告) 已决定·将施行 自2027年(令和9年)及以后年度的所得税起

最低税负强化:特别扣除额降至1.65亿日元、税率提高至30% 自2027年起收入极高的人的“最低税额”,从2027年起将加重

令和8年度税制改革修订了针对极高水平所得的税负合理化措施(即所谓“最低税负”)。计算追加税负时从基准所得金额中扣除的特别扣除额由3亿3,000万日元降至1亿6,500万日元,税率由22.5%提高至30%。自2027年(令和9年)及以后年度的所得税起适用(修正法已于2026年3月31日(令和8年)通过)。

最低税负修订前后对比
2026年(令和8年)及以前自2027年(令和9年)起
特别扣除额3亿3,000万日元1亿6,500万日元
税率22.5%30%
产生追加税负的大致标准(所得全部为分离课税15%时)—年所得约3.4亿日元起

要点

  • 当(基准所得金额-特别扣除额)×税率超过通常的所得税额时,须就差额进行申报纳税
  • 特别扣除额为1亿6,500万日元(修订前3亿3,000万日元),税率为30%(修订前22.5%)
  • 基准所得金额是将工资及经营所得、股票等转让所得、土地房屋转让所得以及其他各类所得合计后的所得金额
  • 据财务省资料,若所得全部为分离课税(15%),年所得约3.4亿日元起将产生追加税负
  • 增收预计额与现行制度部分(1,130亿日元)合计,平年度为4,000亿日元
适用对象:拥有大额股票或土地房屋转让收益等、年所得达数亿日元规模的个人(如在事业继承或并购中出售股份的企业主)

实务应对

  • 对计划在2027年及以后出售的股票或不动产,按修订后的标准重新测算追加税负
  • 如需考虑出售时间或分批出售,请与税理士确认修订后基准所得金额的范围
注意:基准所得金额所含所得的具体范围及计算方法,请以国税厅公布的资料为准。2026年(令和8年)及以前仍适用修订前的标准(3亿3,000万日元、22.5%)。

卖股票赚的钱所缴的税,比例比普通工资的税低,所以越是非常有钱的人,缴税比例反而可能越低。为此有一条“至少要缴这么多”的最低线规则,从2027年起这条线将被提高。

测算:只有卖股票所得10亿日元的人(新规则)
平时的所得税(15%)
1亿5,000万日元
最低线(10亿日元-1亿6,500万日元)×30%
2亿5,050万日元
需追加缴纳的税(差额)
1亿50万日元

要点

  • 受影响的只是一年所得超过数亿日元的极少数人
  • 从所得中扣除的金额减半,从3亿3,000万日元变为1亿6,500万日元,税率从22.5%提高到30%
  • 只有当算出的金额比平时的税多时,才需要补缴差额
举个例子:以一年卖股票赚了10亿日元的人为例(粗略测算),追加的税在现行规则下约75万日元,在新规则下约1亿日元。

词语解释

最低税负
要求收入非常高的人“至少要缴这么多”的税额底线
分离课税
把卖股票或土地赚的钱与工资分开、按固定比例计算税金的方式

本文提前介绍的是已经确定、将在今后实施的变更预告。实施日期和细则可能变动,请在临近时再次查阅发布机构的资料。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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