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税负强化:特别扣除额降至1.65亿日元、税率提高至30% 自2027年起收入极高的人的“最低税额”,从2027年起将加重
令和8年度税制改革修订了针对极高水平所得的税负合理化措施(即所谓“最低税负”)。计算追加税负时从基准所得金额中扣除的特别扣除额由3亿3,000万日元降至1亿6,500万日元,税率由22.5%提高至30%。自2027年(令和9年)及以后年度的所得税起适用(修正法已于2026年3月31日(令和8年)通过)。
要点
- 当(基准所得金额-特别扣除额)×税率超过通常的所得税额时,须就差额进行申报纳税
- 特别扣除额为1亿6,500万日元(修订前3亿3,000万日元),税率为30%(修订前22.5%)
- 基准所得金额是将工资及经营所得、股票等转让所得、土地房屋转让所得以及其他各类所得合计后的所得金额
- 据财务省资料,若所得全部为分离课税(15%),年所得约3.4亿日元起将产生追加税负
- 增收预计额与现行制度部分(1,130亿日元)合计,平年度为4,000亿日元
实务应对
- 对计划在2027年及以后出售的股票或不动产,按修订后的标准重新测算追加税负
- 如需考虑出售时间或分批出售,请与税理士确认修订后基准所得金额的范围
卖股票赚的钱所缴的税,比例比普通工资的税低,所以越是非常有钱的人,缴税比例反而可能越低。为此有一条“至少要缴这么多”的最低线规则,从2027年起这条线将被提高。
- 平时的所得税(15%)
- 1亿5,000万日元
- 最低线(10亿日元-1亿6,500万日元)×30%
- 2亿5,050万日元
- 需追加缴纳的税(差额)
- 1亿50万日元
要点
- 受影响的只是一年所得超过数亿日元的极少数人
- 从所得中扣除的金额减半,从3亿3,000万日元变为1亿6,500万日元,税率从22.5%提高到30%
- 只有当算出的金额比平时的税多时,才需要补缴差额
词语解释
- 最低税负
- 要求收入非常高的人“至少要缴这么多”的税额底线
- 分离课税
- 把卖股票或土地赚的钱与工资分开、按固定比例计算税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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