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省自用型太陽光電與蓄電池補貼:2026年度的徵集已截止,為下一次做好準備在公司屋頂和停車場裝太陽能和蓄電池時,國家出錢幫忙的制度
環境省正在實施一項補貼項目(為實現儲能平價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等降價促進項目),支持在工廠、設施等同時引入自用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和蓄電池。2026年4月9日至5月15日以及8月27日至10月2日曾進行徵集,目前均已截止。此外還有針對停車場、農用地和水面以及鈣鈦礦的補貼項目。
- 4月9日至5月15日儲能平價(令和7年度補充預算)
- 4月24日至6月11日停車場等的太陽光電與充電設備
- 6月25日至9月30日鈣鈦礦太陽能電池(設備引入)
- 8月27日至10月2日儲能平價(第二輪徵集)
要點
- 儲能平價是指引入太陽光電時同時引入蓄電池在經濟上更有利的狀態。該項目旨在促進設備降價以實現這一目標
- 對象為同時引入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和蓄電池(固定式或車載式)的項目。僅在引入鈣鈦礦電池時,才受理只申請配套固定式蓄電池的情形
- 徵集期間:令和7年度補充預算部分為2026年4月9日至5月15日中午,令和8年度預算的第二輪徵集為8月27日至10月2日中午。執行機構為一般財團法人環境創新資訊機構
- 停車場太陽光電(太陽能車棚等)及充電設備的引入支持徵集期間為4月24日至6月11日,與農用地、水面太陽光電是不同項目
- 薄膜型鈣鈦礦的引入支持徵集期間為6月25日至9月30日。計劃在年度後半期進行第二輪徵集,並預定增加補貼對象設備等
實務應對
- 通過環境省的新聞發布和執行機構的頁面,確認下一輪徵集是否開始及其要求
- 考慮引入時,應事先向顧問專家確認補貼的收取時間以及會計、稅務上的處理
環境省準備了一項制度:公司或工廠用太陽能發自己要用的電,並裝上蓄電池把電存起來時,國家會幫忙出一部分錢。2026年度的申請期間已經結束了,但先了解有哪些制度,下次就用得上。
- ○符合:同時裝太陽能和蓄電池
- ○符合:蓄電池是固定使用的,或是裝在車上的類型
- ×不符合:只裝蓄電池(裝鈣鈦礦的情形除外)
要點
- 把太陽能發的電存進蓄電池,供自己公司使用
- 在停車場屋頂裝太陽能的,以及用在農田或水面上的,也有另外的補助
- 像薄膜一樣又薄又輕的新類型(鈣鈦礦)的引入也有補助
詞語解釋
- 蓄電池
- 可以把電存起來,需要時再用的大電池
- 鈣鈦礦太陽能電池
- 像薄膜一樣又薄又輕的新型太陽能電池
- 環境省: 環境省:關於令和8年度預算“為實現儲能平價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等降價促進項目”的徵集(第二輪徵集)(2026年8月27日)
- 環境省: 環境省:令和7年度補充預算 為實現儲能平價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等降價促進項目開始徵集(2026年4月9日)
- 環境省: 環境省:關於“停車場等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引入促進項目”的徵集(2026年4月24日)
- 環境省: 環境省:關於“鈣鈦礦太陽能電池設備等引入支持項目”的徵集(第一輪徵集)(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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