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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 环境省 太阳能·可再生能源 自公布(2026年6月5日)起1年6个月以内,由政令规定的日期

《太阳能电池废弃物再资源化法》成立:对大量废弃的光伏发电经营者要求开展回收为了不把旧太阳能电池板扔掉而是回收利用,定出了新规则

《太阳能电池废弃物再资源化等推进法》(令和8年法律第33号)于2026年5月29日成立,6月5日公布。为应对2030年代后半期以后太阳能电池板的大量废弃,该法要求打算大量废弃商业太阳能电池的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的判断标准开展回收。施行日期为自公布起1年6个月以内由政令规定的日期。

电池板处理费用参考(每千瓦)
填埋处置(约,以上)2,000日元
回收(下限)8,000日元
回收(上限)12,000日元

要点

  • 对打算大量废弃商业太阳能电池的人(光伏发电经营者等),要求按判断标准开展回收,并规定须提前提交大量废弃实施计划
  • 指导和建议适用于所有打算废弃商业太阳能电池的人
  • 国家对成本高效的回收业务计划予以认定,认定后无需取得各都道府县的废弃物处理法许可
  • 背景是太阳能电池板的排放量预计在2030年代后半期以后达到每年最多约50万吨。回收费用为每千瓦8,000至12,000日元,填埋处置费用约为2,000日元以上
  • FIT/FIP制度下的商业光伏(10kW以上)已有废弃费用积存制度。对更广泛废弃者的义务化,将视情况研究并重新审视(附则)
适用对象:拥有或运营商业光伏发电设备的公司(尤其是预计大量废弃电池板的经营者),以及测算未来拆除费用的会计人员

实务应对

  • 梳理所持设备的规模以及未来拆除、更换的时间,并通过今后的政令等确认是否可能属于提前申报义务的对象
  • 对已有废弃费用积存的设备,应结合回收费用水平重新审视拆除费用的估算
注意:施行日期和详细标准将由政令等规定。具体设备是否属于义务对象,请以公布方的资料为准。

预计从2030年代后半期开始,太阳能电池板会陆续老化并大量被丢弃。于是在2026年,国家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大量丢弃电池板的发电公司必须着手回收利用。

新制度的流程
  1. ①国家制定设定目标和做法的判断标准
  2. ②提前申报大量丢弃的发电公司提前报送计划
  3. ③回收由国家认定的回收企业降低成本进行处理

要点

  • 预计从2030年代后半期起,电池板垃圾每年最多约有50万吨
  • 丢弃很多的公司,要按国家规定的方式开展回收
  • 现在,填埋每千瓦大约2,000日元,而回收要8,000至12,000日元,回收更贵
举个例子:就像把塑料瓶分类投放一样,也要让电池板从“扔掉”变成“再次利用”。

词语解释

回收利用
把用完的东西变回材料,再次使用
义务化
用规则规定必须去做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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