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冈县屋顶型太阳能发电设备等导入支持 受理至11月27日公司在屋顶装太阳能板时,福冈县给予补助
福冈县支持中小企业导入屋顶型太阳能发电设备(10~50kW),以及随之安装的高效空调、热水设备、热电联产系统和蓄电池(20kWh以上)。受理期间为令和8年(2026年)4月15日至11月27日,申请额达到预算时,期间内也会截止。对象包括已在县的脱碳经营项目中设定减排目标的事业者等。福冈县设有一项制度:公司在屋顶装太阳能板,并把发的电自己用,县里给予补助。同时安装存电的蓄电池和节电的空调等也在范围内。申请到11月27日为止。
- 4月15日县发布,开始受理
- 11月27日受理截止(预算用尽则提前结束)
- ○符合:屋顶型太阳能,10~50kW的设备
- ○符合:所发的电50%以上自己使用
- ○符合:已设定县的削减目标或有SBT认证
- ×不符合:11月27日之后才申请